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平台优化重组的通知》(辽教通〔2023〕227号)要求,学校组建自评专家组,对照管理办法或批建要求,对学校各平台优化重组方案进行评审,现将学校教育厅科研平台优化重组方案自评结果公示如下。
以下教育厅科研平台优化重组方案通过学校自评专家组评估:
1.辽宁乡村建设发展模式与绿色宜居技术创新智库
2.北方地区现代民用建筑产业化协同创新中心
3.助推新时代辽宁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振兴高端智库
4.辽宁省高校结构工程实验室
5.辽宁省高校机械电子工程实验室
6.现代建筑工程装备协同创新中心
7.辽宁城镇安全与应急管理智库
8.辽宁省高校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研究中心
9.辽宁省新型建筑材料制备与检测技术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10.辽宁省高校岩土与道路工程实验室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22日-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均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为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24690679
沈阳建筑大学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