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拟推荐李帼昌通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参加2023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选评工作。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1日-1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均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为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科研
联系电话:2469489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