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函〔2022〕4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拟推荐5项成果参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29日,如有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建筑大学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840064030
邮箱:kjc@sjzu.edu.cn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公示
沈阳建筑大学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