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要求,现将沈阳建筑大学拟申报参加2023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建筑大学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电话:024-24692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