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优秀教师的通知》(人通字〔2022〕34号)要求,现将科学技术研究院拟推荐的6名科研院所教师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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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科学技术研究院拟推荐学校2022年优秀教师名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