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辽自然奖〔2026〕1号)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对拟推荐参评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均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沈阳建筑大学提出。为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电话:24692876
附件:公示材料
沈阳建筑大学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