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5〕5号)要求,现将我单位参与完成的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7个自然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主要知识产权等持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建筑大学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电话:24692876
附件:公示材料
沈阳建筑大学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