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5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发协字〔2025〕6号)的规定,现将沈阳建筑大学拟提名参加2025年度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建筑大学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电话:24692876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拟提名的2025年度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项目
沈阳建筑大学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