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从事学术研究的积极性,支持高水平学术专著产出,根据《沈阳建筑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有关规定,现开展2019年度沈阳建筑大学优秀专著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作者,且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的学术专著。每人限报1部。
教材、编著、译著、通俗读物、科普专著及其他不属于学术专著范围的,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程序
1. 各单位按上述要求组织开展申请、审核工作,并按限额推荐(建筑、土木、机械、环境每单位限推荐5部,信息、管理、交通、材料每单位限推荐3部,艺术、外语、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体育部每单位限推荐1部,直属研究机构、科研平台、机关限推荐4部)。学校择优评审不超过20部。
2. 直属研究机构、科研平台、机关组织申报工作由科学技术研究院按上述要求开展。
三、报送要求
所有申请人均须填写《沈阳建筑大学优秀专著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沈阳建筑大学优秀专著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1份,专著原件1份报送所在单位。 各单位组织开展申请推荐工作,于6月10日前按限额推荐指标将排序后的拟推荐优秀专著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王桂林
电话:13478110072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