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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沈阳科技条件平台及共智网使用创新券的通知
2019-03-04 09:38  

各有关单位:

我校已与沈阳市科技局签署了“沈阳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共建协议,成为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的试点单位。为了更好的促进我校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吸引省内企业与学校开展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经沈阳市科技局同意,与我校发生研发、检测、加工、实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服务的企业可在沈阳科技条件平台及共智网上申请使用创新券(详见附件)。我校可接收创新劵,按照科研经费进款等同对待,并由学校统一办理相应科研项目经费兑现。

创新券是免费向我市企业和创业团队发放的,用于向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合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的政府无偿补助经费。创新券可用于服务机构提供的研发、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创业团队由所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代为申领和兑付。符合条件的创新券兑付额度:技术服务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不超过60%的比例核定支持;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30%的比例核定支持。

联系人:单丹  联系电话:0679


附件:

1.沈阳科技条件平台及共智网操作手册(使用创新券)

2.共智网项目下单流程(不使用创新券)

3.沈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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