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5号)有关要求,现对我校参与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工程技术)的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如有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建筑大学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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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材料
沈阳建筑大学
2025年3月12日